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6/19 16:48:0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作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部署,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现代职教体系,提高我国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水平,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教育部和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的研究论证和统筹指导,高职分类考试改革方案已经出台,这是教育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高职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必将深入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一、积极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意义重大

   
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上接高等教育,下连基础教育,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政策性强,对素质教育的实施、人才培养选拔影响很大。回顾过去,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读书就业要求,我国的高考制度一直在不断修改完善,为选拔培养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从制度上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目前,高职在招生规模和在校生数量上,都占到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河山”,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一张卷子、一次考试、一锤定音”的高考弊端日渐显现,不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没有体现人才选拔的多元化和人才成长多样性,不利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选拔与培养。所以,探索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势在必行。

   
国家对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重点推进教育考试制度的改革创新。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进一步满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实现中高职衔接,满足人民群众读书就业的需要,系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了适应这种新要求,同时推动高职的发展,必须更加科学有效的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特色的人才,推进高职招生考试改革,提升高职生源与高职院校之间的“匹配度”,切实提高高职教育质量。

   
在教育部和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的统筹部署下,部分条件成熟的省市已经开展了高职与本科实行分类考试招生的改革试点,在扩大分类考试规模,探索体现高职教育规律和特点的招生选拔机制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框架。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高职教育考试招生从以国家统一高考为主,逐步转变为与普通本科考试分离,重点探索“知识+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逐步形成省级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多元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新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包括以下六种主要方式:

   
1.
统考招生。在目前实施的统一高考基础上,对报考高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增加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技能考查内容,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
单独考试招生。国家(省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办学定位明确及招生管理规范的高等职业学校部分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可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
中职对口招生。招生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充分考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对中高职衔接的要求,以职业技能和专业基础为考核重点,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

   
5.
中高职贯通招生。在一些人才培养周期较长、技术技能含量较高的专业,进一步规范和优化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结构,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三二分段制”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培养任务后,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考试或经授权的高职院校组织的考试,可被高职院校录取。“五年一贯制”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直接升入高职。

   
6.
技能拔尖人才招生。面向社会具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或以上学历人员,通过综合考察技能水平、综合素质和文化基础,择优录取的方式。对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多样化考试招生录取方法,是教育部和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开展高职招生考试改革专题调研,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方案。这个方案立足于全国高职招生工作实际,统筹考虑了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的有效衔接,体现了高职生源结构和入学方式的多样化,能够有效解决高职目前招生考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推进高职招生制度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
高职招生必须经过考试。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经过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招生方式,不符合《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不利于维护招生考试制度的严肃性,必然会加深高职的社会认同危机,并引发高职招生的腐败现象(拿钱买生源)。与此同时,也可能形成错误导向,不利于引导初高中阶段学生努力学习。

   
2.
分类考试改革要加强省级政府统筹。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事关考生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教育发展大局,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因此,应由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四化互动”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需求,结合本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整体情况,以及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情况,综合统筹本省的高职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先行先试,逐步推行,确保改革的科学、协调、渐进和有序。

   
3.
推进考试制度改革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证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始终在“公开、公正、公平”的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高职分类考试的社会公信度和吸引力。

   
4.
高职院校要不断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高职院校应切实把握生源变化,积极应对“多样化评价、多元化录取、多渠道入学”给高职教育教学带来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坚定不移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加强立德树人、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5.
面向全社会加强宣传和引导。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满足社会对人才多样性的需求,而不仅仅是解决生源不足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全面深入宣传改革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期待招生制度改革,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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